English
|
中文
首页
关于我们
资讯中心
我们的项目
信息公开
支持我们
联系我们
党建工作
机构简介
理事会
组织架构
机构章程
内设机构
专项基金
项目办
老龄新闻
本会新闻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图片集
视频
专题
年度报告
审计报告
项目公示
捐赠信息
管理制度
项目捐赠
捐赠查询
成为志愿者
首页
关于我们
机构简介
理事会
组织架构
机构章程
内设机构
专项基金
项目办
资讯中心
老龄新闻
本会新闻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图片集
视频
专题
我们的项目
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审计报告
项目公示
捐赠信息
管理制度
支持我们
项目捐赠
捐赠查询
成为志愿者
联系我们
党建工作
您当前的位置 : 资讯中心 > 本会新闻 >
郑重声明
发布时间:2023-04-25 13:25:34
来源: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上一篇:“康护暖中国”走进翔宇医疗——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老年康复工程院长研修活动圆满举行
下一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让所有老人安享幸福晚年
< 返回列表
资讯中心
老龄新闻
本会新闻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图片集
视频
专题
公众参与
在线捐助
志愿者服务
项目推荐
“乐龄陪伴”工程
替在外打拼儿女尽孝,为在家父母送去幸福
慈明善目救助行动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慈明善目救助行动通过深入“乐龄之家”、社区、农村等开展眼病防治科普宣传,进行眼健康义诊筛查,尽量做到早发现,并通过手术及早治疗,防止因白内障等眼疾致盲致残,使更多老年患者得到及时
“小善大爱、照拂万众” 2023公益大行动
当我们感受着世间温暖,当我们口含着饱腹之餐,却有这样的一群老人贫病交加,无所依靠,食不果腹。张爷爷今年77岁了,一生没有子女,人到晚年无人照料。年轻时还能靠种地解决温饱,自从十几年前患上糖尿病后,他的
热门推荐
“为爱手拉手健康益起来”爱心企业捐赠百万药品助力老年人医疗健康事业发展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切实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近日,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与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了捐赠合作,
慈善法 关于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募捐成本管理费用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慈善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遵循管理费用、募捐成本等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
慈善法关于慈善项目终止后剩余财产处理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的,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处理;募捐方案未规定或者捐赠协议未约定的,慈善组织应当将剩余财产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解读与适用本条是关于